2012年7月19日 星期四

基礎佛法

基礎佛法                                                                      資料來源:佛陀教育基金會
二00八年佛學研習營
基礎佛法
課程時間:8/4 ~ 8/6



第1課 前言 介紹佛教基本知識

第一章 教理 → 何謂佛法? 佛者,覺也。

第二章 人天行果
第三章 聲聞行果 何所畏?何所斷?何所修?何所得?
第四章 菩薩行果
1.佛法以「破迷啟悟」為宗旨 (教理)
2.佛法以「離苦得樂」為歸趣 (行果)
3.佛法以「消歸自性(1)」、「轉識成智(2)」為態度:
(1)古人說:讀書若不能向自家身心上做功夫,則即使讀盡天下書
亦無益處。→世間法尚且如此,何況是出世間法?
(2)改變自己的想法,就能改變自己的行為,也就能改變自己的果報。
→謂識、業、果,三事輾轉,起用不停,因果感赴,幻起世間。
→佛法無他,善用心爾:「汝應自精進,如來唯老師」
一、教理 二、行 三、果

三寶 人天 皈依三寶 人天 人天善趣
百法 (共法) 受持五戒 瑕滿人身
三科 修十善業 聲聞 聖果
四諦 聲聞 出離心 聖位功德
十二有支 (共法) 修集涅槃法緣 菩薩 菩提法印 順解脫分 (果德)涅槃
順抉擇分 三身菩薩 菩提心(四弘誓願) 十力(不共法) 修行五位 四無所畏
所修(六波羅蜜多) 十八不共法

所斷(二執、二障)


第2課 皈依 介紹佛教基本知識
一、悉達多太子為什麼出家 vs “我”為什麼學佛?
1.人生無常的本質 諸行無常
2.人類痛苦的普遍性 諸漏是苦
3.諸法無有恆常主宰的實體 諸法無我

4.知苦及因,絕因斷苦即是涅槃 涅槃寂靜
5.一切法空,業果不空 中道實相
二、三寶
1.若非「化相三寶」出世,則無「住持三寶」流傳。
2.若無「住持三寶」啟示,則「自性三寶」無由展現。
3.若非「自性三寶」展現,則佛法與我何干?
三、皈依
1.欲求涅槃者,應當皈依佛法僧。
2.自皈依 法皈依 無餘皈依。


第3課 百法 《百法明門論》

1.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
2.何等一切法?云何為無我?
3.一切法者,略有五種:
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應行法,五者無為法。
一切最勝故,與此相應故,三位差別故,四所顯示故,如是次第。
4.第一心法,略有八種(p13)
第二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分為六位(p19)

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種(p75)
第四心不相應行法,略有二十四種(p77)

第五無為法,略有六種(p87)
5.言無我者,略有二種:一、補特伽羅無我,二、法無我。
於常常時,於恆恆時,若有佛、若無佛,法性安立。
一切法法性為何?
佛說:「無我」。
一切法唯是依他眾緣所「生」:和合假有,如幻緣生。

只有虛假事相:
如夢 有相無實

如幻 似有非有
如陽燄 起惑造業
如翳眩 徧計本空


第4課 三科 蘊、界、處
一、
1.前說的五位百法:於蘊、界、處三種中,可以攝盡。(p93,p146,p150)

2.色蘊 自相:謂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11)色。
共相:一切色皆變礙。

業相:能持(依持)、能攝(攝受)、能熟(成熟)、能長(變動)地 水 火 風

受用相:
(1)根以業為依,境以根為依,根境相接,識生其中。
(2)為內色處有所受用,增上力故,外色境界差別而生。
3.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心法)
眾生迷妄,於色不如實知故: (1)觸境生受→受蘊(取相)
(2)以想構畫→想蘊(似相)
(3)念念相續→行蘊(三業造作)
(4)流轉生死→識蘊(業力輪迴)
二、百法與三科的相攝(p145,p148,p150)
三、眾生愚執。但愚執處不同,略有三類:
1.愚心法,總執為我。 →五蘊詳於心法。
2.愚色法,執為實我。 →十二處廣詳色相。
3.色、心皆愚,以為實我。→十八界詳色、心二法。



第5課 四諦
一、諦:真理。不隨時間改變。有佛無佛,法性安住。

二、二諦: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
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
若人不了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
三、四諦:
1.佛教的基礎是可以被實踐證實的四聖諦。
2.四聖諦是佛陀成等正覺以後,在鹿野苑對五比丘所說。
→佛初轉法輪(佛說第一經)。

《轉法輪經》

第一部分
佛告五比丘:應捨二邊(二個極端:物欲和苦行),了悟中道(八正道)。
第二部分
此是苦諦:生為苦,老為苦,病為苦,死為苦,怨憎會為苦,
愛別離為苦,求不得為苦,總之,此五蘊之聚即是苦。
此是集諦:
輪迴之因即貪欲、執著:貪執感官享受(欲界),貪執有生
(色界),貪執無生(無色界)。
此是滅諦:
徹底遠離去除貪欲、執著,由此得到解脫。
此是道諦:
此乃八正道,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第三部分
此是苦,我應知。
此是苦,我已知。→此是苦諦。知苦。
此是苦之因,我應斷。
此是苦之因,我已斷。→此是集諦。斷(苦)集。
此是滅,我應證。
此是滅,我已證。→此是滅諦。證(苦集)滅。

此是道,我應修。
此是道,我已修。→此是道諦。修(苦集滅的)道。
四、四種四諦:
藏(經律論三藏)教-詮釋因緣生法,諦審苦集滅道,世出世間因果。→生滅四諦。
通(通藏、別圓)教-體達五蘊皆空,如幻如化。→無生四諦。
別(別於藏、圓)教-眾生無量,法門亦無量。藥病相生,四諦各具無量相。→無量四諦。
圓(事理無礙,法法能攝)教-陰入皆如,無苦可捨;塵勞本淨,
無集可除;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無作四諦。


第6課 十二有支
一、佛陀在菩提樹下成等正覺以後,自念所證(緣起法)甚深難見故,聖默然。

後經勸請,才往鹿野苑為五比丘說四聖諦法門。
二、緣起法門-十二緣起或十二有支,是佛陀解釋生命輪迴(生死)的過程:此有故彼有,

此無故彼無。生命依緣而生起。十二因緣的逆轉法門(逆觀)更清楚的說明此有故彼有。
1.無明:不明事物的本質。不明苦、苦因,苦滅及滅苦方法的四諦為生命輪迴的主要動力。

對過去、對未來、對過去未來的無知。由無知故,於所知真實能為覆障(所知障)。
2.行:依無明為緣,生起行(業)。業力產生輪迴。
3.識:行為因,而生識(隨業識)。由此識而結生相續。
4.名色:由識生相續而有名、色或名色。在無色界中唯有名;在無識界中唯有色;

在欲界及色界中,有名有色。
5.六處:六處(或六入)指內六根。體即名色。以具有無限潛在能力的名色為體,

發展出能生長眼等諸識的六根。處是生長門義,由根為識的所依,令識得生及長

,故名為處。
六根各有相應的色塵(境)和作用。
6.觸:由根、境、識三和合而生起觸。觸即是根、境、識三法的和合相應。
7.受:由觸為緣,於順樂諸根境生起適悅受(樂受);於順苦諸根境生起逼迫受

(苦受);於順不苦不樂諸根境界,生起非苦非樂的捨受。
8.愛:以受為緣,貪欲生起。無明與貪欲為生命輪迴的最主要力量:無明為緣起

現在的過去因,貪欲為緣起未來的現在因。

與六塵相應就有六種貪欲,當貪欲有內外之分時,就成為內六、外六,共有十二

種形式。以及過去、現在、未來與三界等諸貪欲。

9.取:以貪欲為緣生起取。取是更強的貪欲或渴愛。

10.有:以取為緣生起有。即由愛取滋潤業種,使業力成熟。轉名為有,表示愛取的

大勢力令生有當入現在。
11.生:以有為緣,生起異熟五蘊。
12.老、死:以生為緣,老死是不可迴避的結果。其體亦為異熟五蘊。
三、以上約有情的異熟因果說三世緣起。此外,在有情的生命活動中,一剎那間亦

具足十二支,名為剎那緣起。若欲從三世因果輪迴中解脫,當勤修觀行,使令根境

識三和合生觸時,不起貪愛,不在五欲中希求追取,則煩惱與雜染的業行即可止息。

如轉識成智,則生死可了,菩提涅槃可證。


第7課 法印
一、合乎三法印(或四法印)與一實相印的道理是佛法。與法印不
符的道理就不是佛法。印是楷定義,是真實故,一切論者不能
改移,不能破壞,用此真實義理,楷定一切法,故名法印。得
著法印的人能於一切法通達無礙,反之,若不符法印,就非佛
說,是魔所說。
二、三法印與一實相印:
1.諸行無常:一切有為法當體就是因緣和合而有的生滅法。無論
色法或心法都是剎那遷流相續的顯現,總說為諸行無常。眾生
不了,而從主觀上隨自妄情種種計度。如來為使眾生從愚迷顛
倒的迷網中解脫出來,以無常印印定一切有為法(諸行),令眾
生了知實相,對於無常的三界業果不生貪著而發起出離心。
2.諸法無我:一切法的顯現都是因緣和合,有相而無實。這是一
切法存在的實相。淨法是清淨因緣的和合,染法是雜染因緣的
和合,染淨法不論是心法、色法皆沒有固實的我體。眾生不了,
染著愛戀故,煩惱不能斷,生死不能了。如來以親證諸法無我
的甚深緣起說此法印。
3.涅槃寂靜:所謂的眾生是心法和色法的組合,組合的本身在閃
電般地不停變化中(無常),而心法與色法亦各是因緣的和合(無
我)。所謂的有我只不過是一種幻覺。眾生不了,內迷於我,外
迷於境,因而起惑造業,業果相續而流轉不停了。從因來說,
只要無明和貪欲這兩種強大的力量不停,生命之流就恆轉;反


之,從果上看,當這兩種根本因緣被袪除,生死苦惱動亂就獲
得解脫,而得到寂靜無擾的境界了。
4.一實相印:一實相印即諸法圓滿真實的理體,離言詮、絕對待,
是遠離一切的無相之相。如來說空性、無我、真如、法性、實
際、中道、勝義諦,…等等,名相雖異,但無非是顯示這諸法
一味的實相。實相離言無二義,只要有言說都非究竟。然而不
假借言說又如何令眾生悟入?故以一實相為依,如來隨順眾生
根器,演出無量教法,都是借方便引導眾生,一切皆為遣除眾
生的顛倒妄執。
三法印是三乘共法,非屬於小乘觀理,而是三乘人的共修法門。
三法印是依一實相印之三方面分別予以觀修解釋,故三法印與一
實相印並不相違。


第8課 行果
一、人天行果(共下士道)
所畏:三塗苦。
所斷:三塗業。
所修:三皈、五戒、十善業。
所得:人天善趣。及成就殊勝功德、成就五乘共法的根本。
一切有漏、無漏功德,世出世善法咸依十善大地而得成就。
二、聲聞行果(共中士道)
所畏:三界苦。
所斷:引發生死輪迴的無明和貪欲。
所修:發起出離心,觀修四諦、十二緣起。
所得:發起無漏正智。因無漏正智斷除的煩惱有差別而分成四級
果位。
三、菩薩行果(不共上士道)
所畏:眾生苦。
所斷:二縛、二執、二障。
所修:發起菩提心。修習廣大福德與智慧。若隨類攝,六種波羅
蜜多可以攝盡。
所得:二轉依果:無上菩提、四種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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